保安,拿什么說愛你?
作者:張留兵 王建華 發布時間:2008-03-03 瀏覽次數:1398
保安是保護一方平安的守護者,在經濟迅速發展的情況下,需求量驟增,然而由于缺乏相應的配套管理制度,保安隊伍魚龍混雜,并由此產生了許多的負面效應,從而引發了社會各界的思考。
一、疏于審查,保安成劫匪
2007年6月的一天,蘇州一電子儀器廠人事經理許某在下班途中被人敲暈在汽車中,身上的財物全部被洗劫一空。許某蘇醒后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稱搶劫自己的人就是曾經在儀器廠上班的保安王某。
2007年4月,王某應聘到公司當保安,根據王某的簡歷,許某對王某進行了簡單的面試后錄用了王某。但在隨后的幾個月中許某發現王某經常在上班期間串崗,而且時常有遲到早退的現象。許某隨即找王某談話,進行思想教育,但王某仍屢教不改。許某便向總經理匯報由公司作出了開除決定。王某對此懷恨在心,認為許某總是在針對他,在被開除后就萌生了搶劫的念頭。
警方在將王某抓獲后通過審訊發現,原來王某在2002年就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過有期徒刑四年。出獄后他來到蘇州打工,應聘到公司當保安。許某在得知這一消息后感到十分的驚訝,因為王某向他提交的是一份虛假的簡歷,而自己也疏忽大意沒有進行嚴格的審核就將王某招聘進公司擔任保安職務。也正由于自己的這份疏忽而使自己招了罪。最終王某又一次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二、管理混亂,保安成碩鼠
小肖和小李都來自安徽,兩人一同來到蘇州一家紙業公司打工,在公司擔任保安,其中小肖還沒有滿18周歲。
卡車開到公司的出口,在門崗上值班的小肖根本沒有按照公司的規定對車子進行檢查就予以放行。第二天,倉庫管理員發現少了16卷原紙,便立即向公司匯報。公司通過調取當晚的監視錄像發現了可疑的卡車,隨后找保安小肖與小李兩人談話。
見到公司有所察覺,小肖意識到事情敗露,隨即向公司交待了自己伙同小李利用擔任保安職務的便利,通過事先預謀侵占公司財產的全過程。而小李則矢口否認自己與此事無關。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兩人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物據為己有,數額巨大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小肖犯罪時是未成年人,且犯罪后投案自首可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而小李沒有任何可減輕處罰的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07年,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共受理了40件職務侵占案件。其中涉及到保安利用職務便利竊取公司財物的有8件,占收案總數的20%。
近年來保安監守自盜、參與犯罪的案件經常見諸于報端,已經不再是新聞。導致這一現象發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保安的準入不嚴、監管缺失、權責不明。由于在管理上存在的這些漏洞,引發了許多的案件。而保安又越來越貼近百姓的生活,所以這成為社會矚目的一個焦點。
如何來規范保安制度,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全文公開《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以廣泛征求社會意見。草案對保安員的準入條件明確規定了三點:一,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二,無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記錄;三,初中畢業,經公安機關考試合格并取得《保安員職業資格證》。
草案同時還規定,保安員上崗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對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對正在實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扭送公安機關或者協助人民警察處理。相信通過這一條例的實施,保安制度會越來越走向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