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上門調解 解決親子拆遷糾紛
作者:楊沃野 發布時間:2008-02-28 瀏覽次數:1176
本網徐州訊:2007年徐州市經濟開發區因建設需要對部分地區房屋進行拆遷,政府給予搬遷居民高額的土地補償金和安置費,而恰恰就是因為這筆對村民來說數額巨大的財富,使一些原本和睦的家庭產生糾紛,甚至親人對簿公堂。近日,徐州市鼓樓區法院執行法官從維護親情、促進家庭與社會和諧出發,依法調解,譜寫出一曲曲美妙、和諧的司法為民新樂章。
張老漢是徐州市大廟鎮曉山村居民,1994年村里進行宅基地登記時,因考慮到自己年老體弱就按照當地的風俗,將土地分別登記在了兩個兒子名下,十幾年來相安無事。2007年按照徐州市建設要求,政府對曉山村進行整體拆遷,并給當地村民高額的土地補償金和安置費。張老漢的宅基地按規定補償36800元,由于土地分別登記在兒子名下,兩個兒子分別代領了18400元。小兒子代領后拒不返還張老漢,還與老人發生了許多不愉快。張老漢一氣之下將小兒子告上了法庭。2007年7月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并依法判決小兒子返還張老漢補償費18400元。判決生效后小兒子仍不履行義務,張老漢無奈于今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鼓樓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考慮到此案當事人是父子關系,采用強制執行手段可以迅速結案,但會加劇父子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為避免父子雙方對簿公堂的對峙和尷尬,執行法官先后兩次向張的小兒子送達傳票并通過村干部對其說服教育,但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拒絕村干部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