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7年徐州市經濟開發區因建設需要對部分地區房屋進行拆遷,政府給予搬遷居民高額的土地補償金和安置費,而恰恰就是因為這筆對村民來說數額巨大的財富,使一些原本和睦的家庭產生糾紛,甚至親人對簿公堂。近日,徐州市鼓樓區法院執行法官從維護親情、促進家庭與社會和諧出發,依法調解,譜寫出一曲曲美妙、和諧的司法為民新樂章。

張老漢是徐州市大廟鎮曉山村居民,1994年村里進行宅基地登記時,因考慮到自己年老體弱就按照當地的風俗,將土地分別登記在了兩個兒子名下,十幾年來相安無事。2007年按照徐州市建設要求,政府對曉山村進行整體拆遷,并給當地村民高額的土地補償金和安置費。張老漢的宅基地按規定補償36800元,由于土地分別登記在兒子名下,兩個兒子分別代領了18400元。小兒子代領后拒不返還張老漢,還與老人發生了許多不愉快。張老漢一氣之下將小兒子告上了法庭。20077月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并依法判決小兒子返還張老漢補償費18400元。判決生效后小兒子仍不履行義務,張老漢無奈于今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鼓樓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考慮到此案當事人是父子關系,采用強制執行手段可以迅速結案,但會加劇父子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為避免父子雙方對簿公堂的對峙和尷尬,執行法官先后兩次向張的小兒子送達傳票并通過村干部對其說服教育,但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拒絕村干部調解。2008225執行法官在人民陪審員、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干部丁延沛的陪同下,來到被執行人住處做其工作。執行法官和人民陪審員深入淺出的解釋了補償費給予老人的法律依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和當地群眾對此事件的看法,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嚴重后果等。經過執行法官兩個小時的耐心說服教育,被執行人被法官上門調解、保其面子、苦口婆心解決父子矛盾的做法所感動,打消了抵觸心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將補償款還給父親,還表示以后要加倍贍養好老人。另一方面,法官和人民陪審員也給張老漢做思想工作,雖說父親告兒子是無奈,但是畢竟血濃于水,做父親的也應允許兒子改正不足,親情和睦才是真正的財富。聽了法官的話,張老漢原諒了兒子的所作所為。當著法官的面兒,父子二人眼中都噙滿了淚水,兩雙大手握在了一起。看著對抗的二人和好如初,法官臉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當天和第二天執行法官還以類似方式調解解決了該村的另外兩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