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18天內多次向中學生勒索錢財,共得香煙兩包現金百余元。日前,江蘇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對該起影響惡劣的案件當庭作出判決,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牛武威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

今年剛20歲的被告人牛武威家住蘇中地區革命老區,初中畢業后學了個駕駛技術,在南方給人家開車。

20073月因駕駛證年審返回家鄉。一次閑聊時,鄰居小青年李某向被告人牛武威訴苦,說他被附近學校的中學生廖某欺負過,被告人牛武威當即表示甘為朋友兩肋插刀,由他出面擺平此事。

330,被告人牛武威應李某的要求,到學校找中學生廖某的麻煩,廖某因害怕,遂買了2包紅南京香煙讓同學交給被告人。41,被告人拿到2包紅南京香煙后,又提出讓廖某另拿2包中華香煙“打招呼”。次日,廖某交給被告人現金67元。其后幾日內,被告人又先后兩次向廖某強索人民幣77元。

此外,被告人牛武威又采用恐嚇手段,向其他三名學生強索香煙或現金,在遭拒絕后甚至將其中一名學生攔在廁所里無故毆打。一時間,當地學生和家長人心惶惶,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干擾。當地警方接到報警后迅速展開偵破工作,一舉將氣焰囂張的被告人牛武威抓獲歸案。當地百姓額手相慶,校園也逐漸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案發后,被告人退出人民幣160元歸還被害人廖某。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牛武威多次以未成年學生為侵害對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系初犯,其所在社區基層組織愿承擔監管職責,可給予一定的考驗期限。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