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法院審結三起引起廣泛關注的“乙肝歧視案”
作者:庾向榮 發布時間:2008-01-31 瀏覽次數:1041
本網無錫訊:近日,吳江法院審結了三起曾引起廣泛關注的乙肝病原攜帶者訴泰金寶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勞動糾紛爭議案,經過法院及其他部門的大量協調工作,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庭外和解,3名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訴。據悉,雙方當事人對和解方案均感到滿意。
原告張某等均是惠普代工廠泰金寶公司的員工,
吳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后認為,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協議解除書》合法有效,申訴人關于強迫離職的觀點,因缺乏確鑿有效的證據難以認同,據此裁決申訴人要求被訴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不予理涉,駁回申訴人其他仲裁申訴與請求。
3名申訴人不服仲裁裁決,認為被告泰金寶公司以原告是乙肝病原攜帶者為由,脅迫原告解除勞動合同,侵犯了原告的勞動權和平等就業權。因此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協議解除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賠償誤工損失,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5萬元。
案件在仲裁和審理過程中,中央電視臺、《中國青年報》等各大媒體均作過連續報道,曾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在此過程中,法院作了大量的溝通協調工作。第一次開庭即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但因調解方案差距過大未能成功。此后,法院又多次組織調解,并通過其他部門協助調解工作,最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