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人員抓賭 實為“李鬼”被判刑罰
作者:施悅 馮友林 劉沫 發布時間:2008-01-31 瀏覽次數:883
本網鹽城訊:邵某原為東臺市公安局聯防隊員,三十出頭的他原本有著穩定的收入,幸福的生活,可一時的交友不慎, 聽信了“朋友”的慫恿,僅僅140元便換來三年的刑期。
邵某因工作關系,結識了無業人員周某、諸某,這二人均是劣跡斑斑的刑釋人員,卻成了邵某的“朋友”。2007年8月一天吃飯后,周某、諸某向邵某一起出去“劃點爛”(弄點錢),并提議以邵某的身份假扮公安抓賭弄錢。見邵某猶豫不決,兩人便推推搡搡地慫恿邵某。最終,邵某經不住“朋友”的勸說,三人來到市郊一理發店,店內正有人在賭博,周某便向在場的人介紹邵某道:“這是防暴大隊的邵隊長”,要求在場的參賭人員不要動,把身上的錢拿出來。見眾人并不信服,邵某亮出了自己隨身攜帶的“聯防隊執勤證”晃了一下,當參賭人員沈某要求仔細看一下證件時,周某便威脅道“不要狂,狂就打”,說著便打了沈某一個嘴巴。見座下無人再敢出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