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喊捉“賊”去報警 當場識破被判刑
作者:李振男 發布時間:2008-01-28 瀏覽次數:1207
本網南通訊:為貪小利,朱佑風、景偉伙同他人瘋犯盜竊電瓶車或電瓶車電瓶,不到兩個月內作案十余起,盜竊金額7000余元。
2007年8月底至10月初,朱佑風、景偉先后來到通州市張芝山鎮、川港鎮等地,先后竊得諾貝爾牌、綠能牌、都市佳人牌等電瓶車或電瓶車電瓶。然后將所得的電瓶車進行拆卸,將所得的電瓶、車架進行銷贓用于揮霍。
2007年10月初,兩人又來到通州市姜灶鎮龍泉灣浴室后面的鍋爐房旁邊,竊得停在那里的五羊牌電瓶車1輛,后該車由朱佑風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