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園秀色氣象新-記徐州市先進法庭睢寧法院李集人民法庭
作者:胡恒波 發布時間:2008-01-25 瀏覽次數:3023
江蘇省睢寧縣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始終以人民滿意為標準,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主題,貫徹司法為民的宗旨,樹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敬業意識、創新精神和為人民服務的觀念,嚴肅執法,廉潔高效,造福一方百姓,受到廣大群眾和上級領導的認可,先后獲得榮譽數十項。1995年,獲“江蘇省最佳人民法庭”稱號;1996年至1998年,連續三年獲徐州市“先進人民法庭”稱號;1999年至2001年,連續三年獲徐州市“文明單位”稱號;2003年,獲“徐州市法院先進集體”稱號;2004年,獲“江蘇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稱號;2006年,該庭成為“徐州市青年文明號爭創單位”和市中院向省高院推薦的省“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先后在該庭工作的多名同志受到上級機關表彰。該庭獲得輝煌榮譽的背后透射著風雨滄桑歷程,反映著曾經在該庭工作和現于該庭工作的同志們執法如山、清廉如水、堅強如鋼、勤政愛民的良好形象。
小法庭 大變化
蘇北被人們稱之為貧窮落后的地方,而李集法庭在上級支持和院黨組的領導下克服種種困難,歷經30余載,從狹小的民房辦公發展到如今設置合理化、建設標準化、裝備現代化、司法規范化、管理信息化、服務一體化的局面。
1974年10月,睢寧法院黨組積極響應訴訟“兩便”原則,決定組建李集人民法庭。當時,受院黨組指派的王正堂、李維洲兩位同志分別擔任庭長、副庭長,具體負責法庭的組建工作。他們先是租借了一處民房辦公。大約一年后,又在李集鎮蒲包市街買下院落一處,作為辦公新址。然而,當時正值文革時期,基層法庭無法擺脫“文革”的羈絆,占地僅200平方米的小院子,陸續擠入3家單位,法庭除去宿舍僅剩20多平方米和3張簡易辦公桌。
直至1991年11月,睢寧法院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與支持下,買下了原李集電管站的辦公用房投入辦公。雖然辦公面積增加了很多,但是房屋建造時間過長,待汛期到來,房內雨水積聚深達半米之多,被稱為“汪塘”法庭,根本無法使用。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基層法庭也迎來新的發展機遇。睢寧法院黨組充分認識到,人民法庭是司法的重要窗口,為適應新形勢下的審判需要,必須加強法庭硬件建設。在高起點、高標準、確保20年不落后的思想指導下,辦公面積達660余平方米的辦公樓于1999年4月份建成,占地面積達
2003年,睢寧法院進一步加強法庭物質裝備建設,建成能同時容納200人的標準審判庭和多個調解室,電腦、寬帶設施齊全,乒乓球室、太陽能浴室、食堂、宿舍一應俱全,院內假山怪石嶙峋,小橋流水,花木錯落有致,另人耳目一新。
巧調解 強服務
不管是在過去艱苦時期,還是在現在辦公條件優越的今天,該庭始終堅守司法為民的宗旨,樹立以民為本、剛柔并濟的司法觀,確立又好又快的辦案標準,認真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民事審判方針,堅持“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司法調解目標,精心審理與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三養”、離婚、土地承包經營、鄰里損害索賠等涉農案件,不斷提高參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司法能力,以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為新農村建設“充氧助燃”,維護了村民鄰里的和睦團結,保障了農業生產秩序。
一日訴訟,終生積怨,這在農村很常見。該庭充分認識到,審判工作應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不僅要辦結案,還要盡可能地疏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障礙或誤解,從而有效化解糾紛。他們運用多種方法調結案件,收效良好。一是運用心理療法,即對于部分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快速、準確地抓住當事人的訴訟心理調解案件。有些原告起訴到法院,只是為了出一口氣,討一個說法,尋找一點心理平衡。對于這樣的案件運用心理療法結案效果明顯。二是運用過錯剖析法結案,即處于中立、出于公心地劃分清楚當事人的責任,讓其信服,然后,根據雙方過錯大小、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調解。三是運用分頭調解法,即在庭前、庭中休庭后或庭后,由承辦人分別找雙方當事人了解案件實質性問題,通過溝通,找準調解突破口,講明不愿意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利害關系,促成調解。四是運用親情融解法,即對于“三養”糾紛等案件,通過正反兩方面的情理觸動當事人靈魂,使雙方求同存異,案結事了。五是運用冷處理法,即對于互不相讓的離婚糾紛等案件,讓雙方冷靜考量一段時間后,并在此期間暗中請當事人親友做其思想工作,使雙方矛盾有所緩和后,乘熱打鐵,加大調解力度。 六是運用交叉調解法,即在原承辦人調解未果時,由原承辦人提出換人(包括人民陪審員、法官助理、書記員、領導等)調解。
重學習 迎挑戰
該庭審判質效連續多年保持全市25個基層法庭的前列。2005年,該庭審結民商事案件393件,結收案比101%,平均審理天數13.2天,調解率為43.77%;2006年,審結各類案件297件,調解率達66%,平均審理天數13.1天;2007年,審結民商事案件461件,平均審理天數18.6天,調解率達82.5%(含撤訴)。
該庭的發展令人矚目,取得的成績也令人鼓舞。然而,該庭現有4名干警充分認識到,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時期、新形勢下,不斷快速提高參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司法能力迫在眉睫。于是,該庭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以爭創“徐州市青年文明號”、創建全省“廉潔司法示范庭”為契機,始終狠抓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廉政教育學習,積極開展“七慎”自教自律等專題活動,堅持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學習和業務交流,并在審判實踐中努力踐行,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為更好更快地發展走實每一個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