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一對年過花甲的夫妻,在河閘兩側設置網籪,以漁網被刮破為由強行向過往船只索要“賠償費”。124,東臺市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嚴付國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李扣英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47月,時年60歲的東臺市東臺鎮八林村十五組的村民嚴付國和比其大3歲的妻子李扣英突發奇想,在該市境內串場河河閘南北兩側非法設置網籪,然后以過往船只碰刮到其漁網為由,向船民強行索得“賠償費”。通常由嚴付國出面索要,價碼在500300200元不等。一旦發生爭執,李扣英則以旁觀者的身份出面勸說,然后嚴付國都會給點“面子”,降低“賠償標準”。3年時間里,嚴付國以此伎倆得手16次,索要人民幣3190元,李扣英參與其中11次。2007820,東臺市五烈鎮船民張某某駕駛運輸船經過串場河南門閘時,擦碰到閘南邊網籪的河門網西側的茅竹上,被告人嚴付國、李扣英欲上船要求賠償,張某某阻止時李扣英滑跌在河邊,嚴付國打電話召集曹某某到現場,對張某某實施毆打,致張輕微傷。嚴付國與曹某某因此被東臺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公安立案后,嚴付國主動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實,這對“碰瓷”專業戶的伎倆方得以敗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嚴付國、李扣英無視社會法紀和公德,多次攔截他人運輸船只,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鑒于被告人嚴付國歸案后主動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