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外情產生巨額贈與 違背公序良俗被撤銷
作者:甄時在 發布時間:2008-01-14 瀏覽次數:923
本網徐州訊:張某系趙某單位部門經理,趙某未婚。2005年,張某與趙某發生婚外情,其情人關系一直保持。此間,趙某接受男方張某的巨額財產贈與:廣州本田汽車一輛,二居室房屋一套。2007年,趙某提出分手欲結婚,張某之妻文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贈與行為無效并返還全部購房款。
某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贈與合同因違背公序良俗而被撤銷,趙某返還廣州本田汽車一輛、二居室房屋一套,計折款18萬元。
女青年丁某在廣州市打工期間,認識了已婚的香港商人黃某,后因二人接觸較多,產生曖昧關系。2004年6月,黃某先后出資35萬元為丁某購買了一套房屋。2006年12月,丁某私下將房屋轉賣他人而離開廣州,且斷絕了與黃某的來往。今年5月,黃某和妻子林某一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贈與行為無效并返還全部購房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屬有婦之夫,與她人保持曖昧關系,因婚外情私下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其贈與行為違法。自始該贈與行為屬于無效,丁某應全額返還購房款和車輛。同時張某擅自處分其與文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行為亦是無效的,基于此作出該判決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