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新手善解千千結-徐州云龍法院優秀法官王永毅的調解經
作者:田源 發布時間:2008-01-02 瀏覽次數:3046
本網徐州訊:每當民二庭的年輕法官王永毅走進云龍法院的大門時,他就會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壓力,而這種壓力,又時時激蕩著他心中的激情和干勁,化做法官業績考評冊上的一個個令人振奮的數字。2006年,他全年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在外地攻讀在職法律碩士和法官培訓,但仍審結各類案件123件,其中調解結案84件,調解率高達68.29%。今年的調解數和調解率又居該庭第一!誰能夠想到,這是一個接觸審判工作僅僅兩年的法官交出的成績單?
孜孜不倦:年輕法官念起調解經
2005年,29歲的王永毅從云龍轄區的一個基層公安派出所調到了法院,那時他已經通過司法考試一年了。然而初到民二庭工作,他還是有些許的不安和顧慮,民二庭的工作專業性強,而自己之前接觸的不多、業務不熟練,是否能夠勝任?但很快,王永毅的顧慮就被繁忙的工作沖淡了。當時作為全省法官職業化試點單位的云龍法院,職業化改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民二庭也在積極地探索調解方式改革,因此,王永毅把相當多的精力都放在了調解方法的學習上。現在回想起來,他總愛半開玩笑的說,是自己搭上了職業化改革的順風車,不然不可能這么快就進入了“角色”。
在辦案過程中,王永毅邊工作邊“充電”,虛心向經驗豐富的老同志請教,同時進行認真的總結和反思,用他的話講就是要講求“調解藝術”,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和摸索,他側重于在調解方法的應用上下功夫,將我院總結出的“面對面”調解法、“背靠背”調解法、“換位思考”調解法、“主動疏導”調解法、“多管齊下”調解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靈活運用于審判實踐中,化解了一大批“骨頭案”。在案件審理的各個階段,他都能用心衡量當事人的權利,通過自己的熱心、耐心和公心以及平實的語言、休息時間的付出,力爭最大限度地保障糾紛雙方的合法權利,做到案結事了。2006年,他不僅圓滿完成了當年的審判工作任務,各項審判指標特別是案件調解率都走在全庭甚至全院的前列,被評為2006年度全市法院系統優秀法官和院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不辭勞苦:田間地頭定紛止爭
在不斷總結調解經驗的同時,王永毅還注重細做調解工作,作為一名在基層派出所工作多年的干警,他習慣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一些棘手的案件,他往往會從標的物、案發地、當事人的鄰居、單位那里獲得線索,從而掌握住案件調解的突破口。
2007年7月,王永毅接到了一起拆遷補償糾紛案。當事人涂某和喬某均已年近花甲,二人比鄰而居、自幼相識,且關系十分親密。涂某幾年前通過口頭協議租用了喬某的一塊土地,用于蓋豬圈、雞圈進行養殖,2006年政府由于市政工程建設需要征用了該地的一部分,并對涂某的地上附著物補償了四萬余元。此時喬某十分眼紅,便要求收回土地,并只愿給涂某一萬元的補償,一氣之下,涂某將其告上了法庭。翻看著這起案件的卷宗,王永毅心想,當事人原是很好的朋友,雙方之間沒有大的仇恨,但如果草率處理很可能讓兩人斷了一輩子的交情,自此形同陌路。考慮到案件是因為一塊租用地引起的,且這塊地又在雙方居住的村落里,王永毅遂決定把“法庭”搬到這塊地上。
“法是公平與善良的藝術”??這是王永毅的座右銘。在這位青年法官的心中,做法官不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是對公正與和諧的追求。他常說,做調解工作很辛苦,也會遇到很多的挫折和當事人的誤解,但只要保持著一份公心和善良,把調解當作一種藝術來欣賞和追求,那么再多的苦和累都會化作成功的一種注腳,讓我的工作顯得更加神圣而富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