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彩禮致離婚訴訟討還被駁回
作者:王慶輝 發布時間:2007-12-25 瀏覽次數:1214
本網徐州訊:因為結婚時女方向男方索要巨額彩禮,最終導致婚姻破裂。近日,邳州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索還彩禮的案件。
原告劉某和被告張某于2003年在邳州市趙墩鎮政府登記結婚,由于劉某家在結婚前索要了巨額彩禮引起張某家不滿,加之雙方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吵架不斷直至分居。2007年11月劉某感覺雙方矛盾不能調和,于是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在法庭上,張某堅決要求原告返還彩禮8000元。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準予離婚。但是被告要求原告返還彩禮8000元,因原、被告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共同生活了4年有余,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返還彩禮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依法駁回了被告的該項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