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民犯罪情況的分析與思考
作者:郭棟 發布時間:2007-12-21 瀏覽次數:1266
近年來,農民犯罪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筆者認真分析了農民犯罪的特點、原因,并對如何預防農民犯罪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參考意見。
農民犯罪的主要特點和原因:
第一、侵犯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多,盜竊、搶劫、搶奪、故意傷害犯罪突出。侵犯財產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在農民犯罪中一直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特別是盜竊、搶劫、搶奪等案件,每年約占到75%左右。
第二、被告人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在農民被告人中,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農民犯罪總人數的61.27%,其中文盲占22.31%,小學占20.62%,初中占34.56%,高中占11.4%,中專或大專占11.11%。農民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是容易發生犯罪很大的原因。
第三、價值觀念的扭曲和錯位。一些農民在高消費、追求豪華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刺激下,對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些不正常現象,如各種不正之風、不合理負擔、少數農村干部的腐敗行為等不能全面地認識和分析,心理難以自我調適,使部分農民不安心務農、好逸惡勞、追求享受、貪圖錢財,價值觀念、道德觀念發生了很大改變,找“捷徑”發財。
第四、基層組織管理職能弱化,使一些民事糾紛激化導致犯罪。農村基層組織管理職能弱化,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部分農村黨支部等基層組織軟弱渙散,不能有效地組織和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二是群防群治不鞏固。當前農村群防群治由于落實人員難,落實經費難,落實責任難,難以長期堅持和鞏固。三是農村民調組織未能充分發揮作用。一些民調人員責任心不強,或受業務水平的限制,對易激化矛盾缺乏預見性,應變能力差,未能及時阻止一些民事糾紛演變成刑事犯罪。
綜合上述情況可以看出,農民之所以成為犯罪的高發人群,主要是因為農民法制觀念淡薄、法制意識不強。農村缺少法制宣傳教育,農民的文化素質普遍較低,宗族觀念較強,當發生矛盾時,由于調解不夠,往往造成群起群毆。此外,由于生活水平較低,人們不滿足現狀,但又沒有得到及時、合理的引導,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要減少農民犯罪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農村是法制宣傳的薄弱環節,基層政法部門應在農村開辟法制宣傳陣地,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法制講座、發放宣傳單、放映錄像、電影等形式,使群眾接受生動形象的法制教育。還可以進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以案示法,以事明理,以理服人,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加快農村的法制化進程。同時,把法制教育同科學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在加大對侵害農民合法權益打擊力度的同時,關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嚴格落實好義務教育,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質。廣大農村教育水平較低,再者,有些農戶經濟不寬裕,很多青少年只是小學畢業就在家務農了。教育的不到位導致農民的文化素養較差,鄰里之間一有糾紛就大吵大鬧,甚至動刀動棍,形成以強凌弱、以眾勝寡的不良風氣。對此,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加大農村教育力度,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師的責任心,使農民意識到學習文化的重要性,提高農民的文化素養,形成互諒互讓、互幫互助的良好風氣。
三、增強村民委員會的服務功能。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負責本村各項事務的管理和協助執行當地黨委和政府的決策。因此,村委會應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發揮服務功能,深入宣傳政府的各項政策、法規的意義,使農民從心里上了解,行動上自愿落實,不搞粗暴作風,不簡單劃一。此外,針對農村鄰里關系復雜的特點,平時村委會應多了解情況,多疏通,多協調,盡量化解矛盾,平息爭端。
四、拓寬農村經濟發展渠道。經濟落后、觀念陳舊是農民犯罪的一大原因。與城鎮居民相比,廣大農民生活水平較低,容易產生不平衡心理,久而久之,就會走歪道、撈偏門、掙“大錢”。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從本地出發,拓寬農業發展渠道,為農民提供各種致富信息,鼓勵農民進行科學種養,引導農民走正當的發家致富道路。同時,根據農村特點,在農閑時期,組織青壯年農民外出打工,建立勞務輸出輸入管理機制,使他們有活可干、有事可做、有錢可掙,避免出現閑散人員無事生非。另外,民工輸出地要對外流人員統一組織建立科學的預測、跟蹤制度,引導有序、有目的輸出。民工輸入地要完善管理體制、用工制度,把進入本地區的外來民工納入嚴格的管理和監控,切實保護外來民工的合法權益,為民工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
五、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努力構建和諧農村。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出發,高度重視刑事政策在辦案中的運用,既要堅持“嚴打”方針,又要對邊緣案件、偶爾發生的搶劫少量錢財的案件以及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量刑上充分考慮,盡量化解社會矛盾,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