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學院工作人員 騙七十二學生萬元
作者:朱來寬 發布時間:2007-12-11 瀏覽次數:1256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金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劉金合犯罪后認罪態度較好,所騙贓款均被追回并發還被害人,沒有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對其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金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劉金合犯罪后認罪態度較好,所騙贓款均被追回并發還被害人,沒有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對其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