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112,銅山縣信用合作社領導專程趕往銅山縣法院,感謝法院訴前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挽回了其11萬多元的經濟損失。

借款人馬某2005年在銅山縣信用合作社貸款112000元購買汽車,由侯某和卜某擔保,20079月借款合同到期后,馬某未按期還款,信用社工作人員119到銅山法院訴前調解中心請求調解。訴前調解中心的兩名法官隨即前往債務人及其保證人住所地進行法律釋明,督促債務人克服資金困難,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當天下午債務人將所欠貸款全部償還給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