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百姓之飯 穿百姓之衣 莫說百姓無用 自己本是百姓

得一官不榮 失一官不辱 莫說一官無用 地方全靠一官”

這副對聯告訴我:自己本是百姓,但又不是一般的百姓,因為我們還是法官。所以我們要更加的嚴于律己,我們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百姓。“莫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法官要重視人民賦予的審判權,為百姓做主,維護一方安寧,切不可依仗權力,處處擾民。列寧在理發室的往事令我們敬仰;交通廳長大鬧收費站使人鄙夷;鄧小平同志認為自己是人民的兒子而受人景仰,而村官禹作敏、貪官成克杰則遭人唾棄。

我們還要擺正“官”和“民”的位置。我們首先是民,是百姓。“莫說百姓無用,自己本是百姓”。是人民賦予我們審判的權力,我們才成為法官。法官的判決一字千鈞,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一旦有了“官本位”的思想,出現了問題,在日常生活中就會把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資本,就會失去心理平衡,看不起百姓,忘記自己本是百姓。

“寄蜉蝣于天地,渺滄海之一粟 ”,我們相當于滄海中的一滴水,離開人民群眾這個大海,我們就會蒸發得杳無蹤影。我們是法官,我們的每一紙判決將為人民群眾永久保存,作為評判是非的依據,我們的足跡將作為人生的軌跡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點評。所以我們一定要作個好百姓,當個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