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藏匿孫女 兒媳狀告婆婆
作者:邵雷 發布時間:2007-10-22 瀏覽次數:1454
本網徐州訊:近日,新沂法院審結了一起監護權糾紛案件,小女孩又回到了媽媽的身邊。
原告彭某,丈夫于2006年因病去世,育有一女小凡,現年8歲。被告段某,與彭某系婆媳關系。彭某沒有工作,自丈夫去世后,彭某和女兒的生活即陷入了困境,于是,彭某打算帶著女兒一起外出,一邊打工一邊撫養女兒。段某不同意彭某將孫女帶走,彭某不愿意將女兒留下,婆媳倆為此事不斷產生爭吵。在一次彭某回娘家的時候,段某將其孫女小凡藏匿,不讓其母女見面,并在彭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小凡轉往他校上學。彭某多次找段某索要女兒,段某拒不交出小凡。無奈之下,彭某將其婆婆段某告上了法庭。
原告彭某是其未成年女兒小凡的法定監護人,有撫育女兒的法定權利義務。被告段某雖是小凡的祖母,但由于彭某先于段某享有監護權,因而段某無權將原告彭玉玲的女兒帶走,并不讓其母女見面,其行為侵犯了原告監護權。
本案在審理期間,為促其雙方和解,法院進行了多次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一直意見。最終,法院作出了段某停止侵權,將小凡送給彭某撫育的判決,小女孩又回到了媽媽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