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被告人宗小軍,男,1970219生,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原江蘇省丹陽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因涉嫌受賄罪,于2006723被丹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2007227,丹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宗小軍涉嫌受賄、貪污一案向丹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丹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06年期間,被告人宗小軍利用擔任丹陽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職務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365316.80元;采取侵吞、騙取等手段,多次貪污公共財物,計人民幣166000元。

丹陽法院通過29日一天的庭審,合議庭將擇日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