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2007917上午,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法院少年庭法官來到諫壁鎮雩山村村委會,邀請村委會徐主任、治安主任王毛毛等參加調解自訴人王秀珍訴被告人劉勇故意傷害一案。

2006318,自訴人王秀珍與被告人劉勇的母親因瑣事發生糾紛,被告人劉勇上前拉架時將王秀珍推倒,王秀珍倒地時左手撐地,導致左手腕部骨折,王秀珍的傷情經鑒定構成輕傷。

為貫徹刑事和解政策,化解社會矛盾,創建和諧社會,少年庭決定由法官直接到當事人住所地進行調解。同時少年庭法官還邀請了諫壁鎮雩山村村委會徐主任、治安主任王毛毛等同志參加調解,利用村委會組織的力量對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進行疏導和化解,形成調解工作的合力。經過多次主持調解,召集雙方當事人及其近親屬進行調解,分別與兩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緩和了雙方的敵對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