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民事審判工作之我見
作者:胡長庚 發布時間:2007-09-04 瀏覽次數:1377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我國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根本指導思想。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樹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才能確保人民審判事業進一步健康發展,確保在審判工作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才能進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更好地發揮法院職能作用。
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調整,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不斷凸現。同時,人民群眾民主法治意識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公民選擇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且對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望值越來越高。這不僅給民事審判工作帶來了新的發展空間,而且也使民事審判工作面臨更多的困難和挑戰。所以,民事法官必須自覺運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審判工作,主動應對新挑戰,積極適應新要求。
在民事審判工作的實踐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覆蓋和指導著民事審判工作的創新和發展,堅持用正確的法治理念指導民事審判工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牢固樹立和貫徹服務大局的理念。民事案件中的一部分是和國家的新政策息息相關的,如房地產、勞動合同等,因此,要處理好上述案件,尤其是集體出現的案件,民事法官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隨時了解掌握新形勢、新任務、新機制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并立足本職崗位,切實執好法、辦好案、服好務。要自覺服務大局,一要處理好服務大局與立足本職的關系,結合自己的崗位職責要求,做好每一項工作,辦好每一起案件,實實在在地為大局服務。二要處理好服務大局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關系,將依法履行職責作為服務大局的重要手段,
既不能離開法定職責去服務大局,也要防止不顧大局孤立地審判。三要正確處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重視業務學習,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服務水平。民事法官要不斷加強法學理論學習,掌握新理念、獲取新知識、增長新技能,不斷提升法律素養,提高解決復
雜疑難糾紛的能力,尤其是調解技巧和協調處理能力;民事法官要在審判實踐中,解決好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最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充分考慮事理、情理和法理,全面提高認定事實、分析證據、適用法律、駕馭庭審、精心制作裁判文書的能力。公正高效地審理好每一件案件,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把常懷愛民為民之心,常存便民利民之意自覺貫徹到每件具體的案件中。
三、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為民司法。要把自己的司法崗位作為為人民服務的平臺,把司法活動作為保護和實現人民利益的途徑,真正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工作,本著對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辦案。要堅決克服和糾正司法領域的官僚主義作風。切實解決群眾參與訴訟中遇到的困難,注重釋明權的運用;重視民事判決的執行問題,在民事審判過程中,避免就案辦案,將執行關口前移,以保證勝訴的當事人及早實現自己的權利。認真落實各種司法便民、利民、護民措施,實行案件速裁、巡回審判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眾訴訟,縮短辦案周期。注重訴訟中的調解工作,樹立調解結案是一種高質量審判的觀念,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疏導工作,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情緒,化解各種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糾紛。要在工作中貫徹群眾路線,增強群眾觀念,學會做群眾工作,善于依靠人民群眾打開局面、推動工作。還要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
四、堅持文明司法。只有堅持文明司法,講究司法藝術,才能避免矛盾激化,才能贏得群眾的支持,才能樹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因此,要認真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法官行為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大力倡導司法禮儀,規范法官言行,切實做到嚴肅執法,熱情服務。做到文明司法,一要態度和藹,服務熱情,做到生人、熟人一樣和氣,干部、群眾一樣尊重,忙時、閑時一樣耐心,以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最高標準。二要舉止文明,避免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既要嚴格司法,也要尊重當事人、代理人的人格尊嚴,對所有參與訴訟的人員都要一視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三要儀表端正,以良好的品行、端莊的舉止、文雅的談吐、整齊的穿戴,給廣大人民群眾一個良好的印象,這也是文明司法的良好開端。
五、堅持在審判過程中保持清正廉潔。民事法官接觸的當事人多來自于基層群眾,同時他們也是急需解決問題的群眾,如果法官存在不廉潔現象,則給他們的傷害也最大的。因此民事法官必須從自已做起,遵守法紀,嚴于律已,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權利觀,自覺地把自己置于人民的監督之中,確保在品質上端正、在經濟上清白,在處事上不偏不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