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執行“快準穩”,為“藍天保衛戰”保駕護航
作者:興化市人民法院 顧新燕 戴洪濤 發布時間:2018-05-25 瀏覽次數:947
“你公司因未執行環?!瑫r’制度,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等問題,被責令停產并罰款5萬元,請及時繳納到位。”5月23日上午,執行法官來到興化市某草木灰公司,向公司相關負責人現場宣讀執行裁定,告知強制執行內容。
“在法官的教育引導下,我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一會我們就把5萬元交過去,同時對公司進行整改,嚴格執行環?!瑫r’制度,做到習總書記要求的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唐某現場作出了承諾,并當即將款項匯入法院執行賬戶。
前期,興化環保部門針對興化市某草木灰公司未執行環?!叭瑫r”制度,泰州市某木業公司因未經環評審批擅自生產脲醛樹脂等行為,作出停產、罰款等行政處罰。兩家公司在收到法院的行政處罰裁定后,并未及時繳納罰款。
對此,興化法院執行局迅速出擊、主動作為,立刻趕赴兩家公司所在地排查了解情況。得知某木業公司有其他案件正在該院執行,其法人代表的一處住宅成功拍得568萬元后,執行法官在征得其他申請人的同意后,將1.3萬元罰款從拍賣款中扣劃到位。在執行局“快準穩”的攻勢下,僅用三天時間,兩起案件均執行到位。
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興化法院將深入貫徹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的相關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各類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懲治,保持高壓態勢,自覺為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美麗興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在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同時,堅決打贏執行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