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黨的十七大召開在即,濱湖法院認真落實全省法院維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從審判工作服務社會大局的角度出發,積極落實五項措施,切實抓好穩控工作,為十七大召開營造和諧氛圍。

一、疏導涉訴信訪,立案環節化解不穩定因素。該院選派作風正、業務精、群眾意識強的同志專門從事信訪接待。制定并落實了訴前風險提示制度、初信初訪答復制度、分級負責制度、息訴教育制度,老戶甑別與終結制度,對來信的處理按照登記、分流、審查處理、回復等環節進行流程管理。同時,該院還建立訴訟引導員制度,受理案件時起即由專人負責,強化訴訟引導。針對近期農村土地征收、農村房屋拆遷、企業改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環境污染等社會熱點問題引發群體性行政爭議大幅上升的趨勢,該院立案庭還深入調研,指定專人審前協調群體性行政糾紛,對當事人進行有效回訪,掌握群體性矛盾的平息情況,并做好法院內部各庭室以及有關部門的通報和交接工作。

二、強化業務職能,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案件。該院建立健全經常性的嚴打工作機制,嚴懲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繼續加大對毒品犯罪、賭博犯罪、網絡犯罪的懲治力度。引入審前調查機制,提升刑事審判維權水平。對省高院督辦的案件,以及超審限的案件等,抓緊審理,限期審結。在審判各類民商事、行政案件時,全面貫徹維護社會穩定原則,在實行新的訴訟收費辦法且收費大幅下降的情況下,將調解放在結案方式的首位,促進“訴調對接”。該院派出法庭還通過建立民調員登記臺帳、實行專人分片負責制、加強對民調員的業務培訓、邀請民調員協助案件調解等方式建立健全調解指導網絡,積極服務當地新農村建設。

三、改進執行工作,積極推進誠信體系建設。該院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隱匿財產甚至采取對抗手段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強制措施。進一步強化執行工作的分權運作模式,實現了執行裁決權與實施權相分離,執行實施權與執行異議審查權相分離,查封、扣押財產與委托評估、拍賣相分離。廣泛運用統一查詢、限制高消費等行之有效的執行方式和措施,積極探索執行調查令、利用網絡信息等新的執行方式和措施,拓寬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渠道和手段,該院建立和完善包括催辦和定期通報制度在內的各項管理制度。按照最高院統一部署建立網絡執行信息公開的威懾機制。完善“一崗、一表、一信箱”的執行監督模式,拓展社會監督的范圍與渠道。

四、安檢防范到位,切實保障審判工作秩序。該院進一步加強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嚴防濫用和失控,堅決杜絕違規情況發生。全面加強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并落實好十七大召開前的值班制度,安排院領導和部門領導值班,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同時,進一步健全緊急情況處理機制,確保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各部門能迅速行動,采取果斷措施及時處置。

五、宣傳把握主動,著力加強新聞輿論引導。該院從強化輿論引導職能和機制入手,注重提高對突發事件報道的應對、處置與化解能力,定期向信息員通報報送要點,增強信息宣傳工作的主動性、超前性和敏銳性。突出做好審判中心工作、各項教育活動、支持新農村建設工作、司法為民工作、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確保在最短時間,以最快速度,發布最準確的消息,與媒體建立良好的互動合作關系,以主動正確的司法輿論引導,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