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刑事審判嚴把“四關”實現“雙無”
作者:姜陽 發布時間:2007-08-28 瀏覽次數:863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堅持“寬嚴相濟”、“懲教結合”的方針,擺正了刑事審判工作方向,嚴把“四關”狠抓了刑事審判質量。今年以來所審結的刑事案件中無一起超審限,無一起因矛盾激化而引起當事人到處上訪。
一是把好“審限關”。為杜絕案件超審限現象的發生,該院強化了對刑事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審限跟蹤,對每類刑事案件從立案、審理、歸檔各環節都規定了具體實施辦法和期限,并將責任細化、量化。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要在一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般要要在十五日內結案。
二是把好“證據關”。要求審判法官在采信證據之時,必須嚴格把握刑事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所采信的證據必須能夠排除合理懷疑,具有明顯的排他性,對事實不清,有瑕疵的證據,及時退回公訴機關補充偵查。
三是把好“合議關”。首先明確合議庭工作規程,包括閱卷審查、庭前會議、證據交換、調查取證、庭審工作、宣判送達等,并抓好各環節和各項制度的落實。同時要求合議庭成員在合議案件時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案件質量意識,克服合而不審,堅決杜絕做到案件開庭后合議庭人員當即合議、當即簽名。
四是把好“法律文書制作關”。堅持法律文書統一由庭長簽發后主管院長把關,同時要求法官在制作法律文書時要說理充分,認定的事實、證據、敘述的當事人的概況、訴訟過程、使用的法律、司法解釋以及裁判結果必須客觀真實,邏輯性強,做到辦案質量、裁判文書制作水平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