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822,在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301數字化法庭內,該院刑庭依法對港閘區建環局副局長楊德林受賄糾紛案進行公開開庭審判,并當庭一審判處被告楊德林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此次庭審,區部分人大代表應邀參加了旁聽,該院部分在職法官該院及法官考評委員會進行了現場觀摩。

被告人楊德林案發前曾兼任區拆遷推進辦公室主任,同時主管區內秦灶街辦行政全面工作。2005年年初至200611月期間,其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取價值63000元的非法財物。因其在相關組織調查期間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故被法庭認定為自首、從輕判處。此次庭審,法院專門安排了1名人民陪審員參與合議庭審判,便于群眾監督;同時鑒于楊德林案發前曾任區人大代表職務,故法院還特別邀請了區部分大人代表也一同旁聽了庭審。

另根據該院今年的法官業務培訓計劃,該院法官考評委員會借機安排、組織了部分在職法官進行例行刑事審判觀摩。庭審結束后,該院還召開了庭審觀摩討論會,供觀摩法官交流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