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徐州市泉山區法院針對一些不屬于法院調整范圍或因法律事實不清,無法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也難以作出準確的裁判,導致當事人雙方矛盾容易激化,存在重大信訪隱患的實際,為及時有效地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采取“訴前建議、訴前調解、訴前輔導、訴前協調”等措施,及時妥善處理,從而有效地化解了信訪隱患,效果明顯。

 一是對不符合立案條件,應由政府職能部門調整的糾紛,在向當事人釋明不予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據的同時,積極指導其尋求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有效防止當事人上訪。

二是對事實不易查清、雙方對立情緒嚴重,進入訴訟程序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采取由法官和基層調解組織共同主持進行訴前調解,妥善解決糾紛,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

三是對特困、弱勢群體當事人,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訴前輔導,使其詳細了解訴訟程序、盡量完善訴訟證據,并告知其訴訟中存在的風險,降低期望值,最大限度的維護其權利、降低信訪機率。

四是對群體性糾紛,積極配合有關信訪部門進行訴前協調,疏導不穩定因素。凡是群體性糾紛,及時召集涉案各方就糾紛解決方式、利益平衡進行協調,能夠通過訴訟解決的,研究制定出解決方案,無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