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充分發揮判后答疑工作在實現“勝敗皆明、案結事了”中的積極作用,緊緊抓住宣判、送達、法律文書生效以及上訴等四個環節”,增強判后答疑工作的實效,促進了服判息訴率的進一步提高。該院今年上半年的案件上訴率較去年同期下降了3個百分點。

宣判時答疑工作。要求法官在案件宣判時針對當事人的爭執焦點和提出的疑問,從所涉案件的證據采信、事實認定、法律依據等方面進行具體解答。

送達法律文書時答疑工作。要求審判人員親自參與裁判文書送達,口頭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請求法官對裁判案件進行答疑的權利,并及時做好解答工作,爭取服判息訴工作的主動權。

法律文書生效后答疑工作。在裁判文書生效后,當事人對判決有疑問或來信來訪的,案件承辦人必須耐心接待和解釋,必要時向所在庭負責人和分管院長匯報,協同做好接待解答工作。

當事人上訴時答疑工作。要求案件承辦人及所在庭室負責人在當事人提交上訴狀時,針對當事人的上訴理由和要求耐心地進行分析解答,力促當事人服判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