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五項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
作者:劉志超 發布時間:2007-08-15 瀏覽次數:928
本網淮安訊:今年以來,盱眙法院建立“五項機制”,不斷強化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聯絡掛鉤機制。在轄區各鄉鎮建立調解組織聯系點,落實聯系人,由基層法庭法官與調解組織保持聯絡,以便法庭在巡回辦案中加強與人民調解組織的經常性聯系。
二是咨詢培訓機制。通過法律咨詢、業務指導、專題培訓等方式,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員的咨詢解答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處理農村常見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示范指導機制。通過邀請到庭聽審、參與個案調解、觀摩巡回審判點的開庭等方式,扎實做好人民調解員的“傳幫帶”工作。
四是審查認定機制。對人民調解組織合法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依法給予支持。
五是重大事項通報機制。通過在轄區各鄉鎮設立固定調解聯絡員,及時通報有重大影響的矛盾糾紛,以便法庭及時了解糾紛動態,更好地指導人民調解員妥善處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