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今天上午,還未到上班時間,雙眼殘疾的江蘇省高郵市當事人胡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已經等候在揚州市中級法院大廳門口。他手拿錦旗與感謝信,專程前來感謝法官幫其解決了與高郵某醫院之間長達九年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維護了其合法權益。他熱情稱贊法官們積極對其開展司法救助,減免訴訟費;注重調解,促使案結事了的工作作風。

1998年,胡某因左眼致傷,到高郵市某醫院治療。后發現高郵市某醫院在醫治其左眼的過程中存在過錯,遂將高郵市某醫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因多種原因,胡某前后四次起訴后又撤訴。其間經過幾次鑒定,家中又歷經變故,但事情未了,矛盾未解決。一審法院審理后判決由高郵某醫院承擔了部分賠償責任,總計賠償6萬多元。胡某對賠償費用的計算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中,揚州中院大力開展司法救助。法院經過核實,胡某夫妻雙方均為下崗職工,便積極對其進行了司法救助,減免了部分訴訟費。考慮到上訴人是一位雙眼三級傷殘的殘疾人,距離揚州路途遠,而且要換乘多輛班車,為方便其參加訴訟,減少往返之勞,遂于開庭前多次與雙方電話聯系,了解案件情況,及時交換雙方意見,趕到當事人所在地的一審法院,促成雙方當事人當天順利達成調解協議,由高郵市人民醫院賠償胡某8萬元。調解書確定的付款時間屆滿后,為了使案件得到徹底圓滿地解決,在揚州中院法官的努力下,醫院也自覺履行了賠償義務。

今年四月份以來,揚州全市基層法院收取訴訟費同比下降45.45%,揚州中院同比下降27.12%。揚州兩級法院在訴訟收費大幅下降的情況下,司法救助力度不減,切實加強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工作新機制,將保護弱勢全體的訴訟權利工作落到實處。全市法院1-6月共批準訴訟費減緩免273件,減緩免訴訟費156萬元。揚州中院還嘗試由合議庭成員深入實地了解申請人經濟狀況并作出現場決定的方法,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半年來,揚州中院立案庭審查司法救助申請的辦案人員,先后到揚州市灣頭鎮沙聯村、高郵市北海三村、揚州市施井路等處,深入申請人的家庭和社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當事人的本人及家庭的經濟狀況和收入來源,對合議庭立即進行評議,先后批準了梁尚英、胡聯、仄華特等22人的緩交申請,案件迅速立案進入程序,得到了申請人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