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南通海門市法院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2007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責任書》的要求,將“平安海門、法治海門”創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找準工作定位,大膽實踐探索,狠抓關鍵環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推進平安海門、法治海門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始終把創建平安海門、維護穩定大局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首要任務,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上半年,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255件,結收案比為101%,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14.7天。針對該市三星鎮疊石橋家紡城聚眾斗毆事件頻發的現象,市法院對鄭興旺、陳元等20名被告人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一案,認真審理,精心策劃,在三星鎮疊石橋家紡城召開公開宣判大會,宣判后各被告人無一人提起上訴,為當地經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同時,還與市檢察院共同研究,聯合出臺了《關于部分公訴案件緩刑適用問題加強聯系的意見》,為緩刑適用問題提供了操作規范。

二是依法調節各類民商事法律關系。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者、婚姻無過錯方以及下崗工人、婦女、老人和兒童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對人數眾多,矛盾容易激化的共同訴訟和集團訴訟案件,堅持多做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和調解工作,避免案件審理不慎而導致矛盾激化;加強調解工作,充分運用訴訟以外的力量,通過當事人的親友、代理人、基層組織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鈍化社會矛盾,力爭案結事了,以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上半年,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2044件,通過調解、撤訴方式解決的達到70.46%

三是積極穩妥開展行政審判工作。通過對行政案件的審理和對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一方面依法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定程序表達訴求,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保護處于弱勢地位職工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深入推進行政機關首長到庭應訴制。上半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到庭參與訴訟數12件,占比40%,占開庭數的61%。在一起房屋行政登記案件中,市長姜龍親自出庭應訴,中國法院網、江蘇法制報等多家媒體進行了報道,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四是不斷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通過不斷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加大執行力度,上半年,共計執結各類案件972件,執結率達72.1%,執結標的額到位率達56.82%。同時,積極推動執行聯動工作機制的構建,在海門市委常委、政法委肖振時書記的全力支持下,中共海門市委發文成立了由47個成員單位組成的“海門市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聯動工作機制領導小組”,下發了具體的《實施意見》。這一重要舉措,對法院今后執行工作的開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五是加強隊伍基礎建設,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決策能力、管理能力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加強黨組織建設,及時組織各類主題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干警隊伍的政治素養;加強法官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法官服務大局和化解紛爭的能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不斷提高干警廉潔司法和抵御各種腐朽思想侵蝕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品德高尚的法官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