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邗江法院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規范委托鑒定工作
作者: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8-09 瀏覽次數:1078
本網揚州訊:由于鑒定結論直接與案件審判結果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密切相關,邗江法院針對這一情況,采取四項措施進一步規范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工作。
一是開展專項檢查,對委托鑒定工作實行“回頭看”。該院對近幾年來的委托鑒定案件進行了逐一排查、逐案過堂,針對個案出現的部門之間工作銜接不到位、委托鑒定程序執行不嚴格等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委托鑒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委托鑒定工作的操作程序,對鑒定機構的選擇堅持以當事人申請和協商一致為原則,以法院依職權指定為例外。強化審批手續,委托工作都用文字固定,體現嚴謹性。完善委托鑒定、拍賣案件卷宗材料,督促委托鑒定、拍賣工作管理部門按規定及時歸檔。
三是建立委托鑒定工作銜接機制。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加強對委托鑒定、拍賣案件立案移送、對外委托、鑒定報告送達等環節的節點管理,減少報送材料在鑒定管理等部門的滯留。
四是強化監督制約,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加強對委托鑒定工作的程序監督,對法院指定機構的選擇,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用隨機抽號的方式確定。全程公開鑒定機構名錄、公開移送材料、公開鑒定過程,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違反委托鑒定規定的相關責任人,追究違法審判及相關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