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蘇北一青年本想到老板車內找幾包香煙抽抽,未料汽車后備箱中放著10萬元巨款,一時糊涂的他頓生竊意,87日下午,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剛滿18歲的趙某系蘇北濱海人,南通某紡織廠機修工。今年530日凌晨,趙某在廠里上夜班時,發現老板停放在廠內的轎車后備箱未關實,遂打開后備箱,發現一手機包內裝有一捆人民幣,便趁無人之際竊走后,藏匿于其宿舍內的紙箱里。事后,其將竊取現金的事情告訴了同在該廠上班的父親。次日早晨,趙某因害怕事情敗露,加之父母教育,后將所竊贓款交給了父親。其父親用雨衣袋子裝好贓款后,放在被害人的宿舍門口。當日下午,公安民警到案發單位了解情況時,趙某主動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鑒于其一時糊涂,主觀惡性小,屬自首,庭審中自愿認罪,并在親屬的幫助下預繳了部分罰金,故依法從輕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