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區法院實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審理機制
作者:盛茂 張寶玲 發布時間:2007-08-06 瀏覽次數:1377
本網連云港訊:為了切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正確履行司法職責,
對未成年犯罪案件分案審理,有利于營造法庭氣氛,避免未成年被告人受到成年被告人的不良影響,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在庭審過程中受到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把法庭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提高法庭教育效果。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實行不公開審理,適用未成年人特殊訴訟程序,避免合并審理產生的缺陷,有利于對未成年被告人實施特殊的司法保護。
同時針對未成年人的年齡、生理發育、心理承受能力、主觀惡性程度等與成年人不同的特點,對成年人犯罪與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理與懲罰,實行不同的方針政策,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以便有利于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思想和行為的矯正和改造。還可以有效避免在同一案件中,對成年被告人參照未成年人量刑,造成量刑畸輕、罪刑失衡的現象,即對成年人犯罪特別是嚴重刑事犯罪堅持決不姑息、嚴厲打擊的方針,實現對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打擊。
此次聯席會議出臺的《意見》規定了成員單位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針及原則,明確了各單位在辦理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分案職責。公安機關應當將未成年人犯罪部分分離出來單獨立卷,分案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應當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制作起訴書,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在受理檢察機關分案起訴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后,一律由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