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鎮江中院執行局充分利用執行威懾機制,跟蹤追跡,終使一件原本執行無望的案件順利執結。日前,當事人捧著書寫著“執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大紅錦旗來到法院執行局,感慨萬分地說道:“還是執行威懾機制的威力大啊”。

20058月,鎮江某上市公司所屬丹陽分公司與上海某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鎮江中院執行局何法官等首次趕赴上海執行。

一到上海,何法官發現,被執行單位上海某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租用的廠房易主他人,老板蹤影不見,職工全部解散,所有認識老板的人都申明不知老板的聯系方法…… “又遇上了一位躲債高手”,具有豐富執行經驗的何法官決定通過執行威懾機制追查企業和老板的有關信息。

抽絲剝繭般的排查:通過核實與該企業有監管和交易關系的銀行對帳單、工商登記資料、納稅申報單、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等等,細查企業資金流向;通過身份證號碼,查企業老板原來的住址和曾經居住過的地方以及可能居住的地方,追蹤老板行蹤……終于發現企業老板在浙江有業務,在山東有公司,并且發現老板作為企業出資人,有惡意抽逃注冊資金的嫌疑。

在那以后的一年里,何法官等三進上海、兩去浙江、二赴山東,在銀行、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和審計等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終于掌握了老板在上海公司開辦時有惡意抽逃資金、故意轉移財產等行為的證據材料。依照法律規定,企業開辦時,出資人惡意抽逃資金導致企業不能還債的,可由出資人在抽逃資金的范圍內還債。法院于是作出了追加老板為被執行人的裁定。

“想不到執行威懾機制這么厲害”,遠在山東的老板收到裁定書后,萬般無奈,主動打電話找到何法官要求和解。在法官的主持下,經過雙方協商,老板答應分兩次將款項付清,雙方簽定了和解協議。日前,申請人已拿到了和解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

一件執行難案又一次被執行法官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