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如東法院在開展行政審判工作中,更新行政審判司法理念,探索和嘗試行政案件審理的和解工作,積極完善院內外協調機制,有效提升當事人服判息訟率。2007年上半年,該院共收行政訴訟和非訴執行案件81件,審結53件,通過協調解決25件,經協調撤訴率近50%,較好實現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一是依靠上級協調。主動與人大、地方黨委匯報、溝通,必要時請他們支持協調,推動矛盾解決。2007年上半年,有5件案件通過上級協調得以妥善解決。

二是社會支持協調。該院注重與行政機關的聯絡,引入社會資源,促成各方協調一致。與縣級多個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機關建立日常行政執法工作聯絡機制,不定期舉行座談會,探討解決行政審判和行政執法中出現的新問題。必要時還邀請當事人所在地的基層組織,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等社會力量主持或參與協調。

三是內部聯動協調。加強與各庭間溝通,把握協調時機,在庭審階段,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靈活借鑒其他審判庭的經驗,依靠審判合力優勢,尋找協調切入點,努力實現和解效益最大化。

四是對癥下藥協調。根據案件類型采取相應有效的處理方法,切實提高協調成功率。對因行政機關程序違法而提起的訴訟,及時與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協調,促使其補正或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后促成當事人撤訴,達到息訟目的;針對行政相對人因對法律理解錯誤等自身原因提起的訴訟,耐心對其進行法律解釋和說服工作,引導其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