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規范行政非訴案件執行
作者:董正遠 朱艷萍 發布時間:2007-08-01 瀏覽次數:1295
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注重對行政非訴案件執行,對立案、執行、結案環節進行了規范,建“三制”把“三關”,使行政非訴案件的執行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升了行政執法形象,消除了部分干群的誤解,密切了黨群關系,營造了良好的執法環境,為全力創造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立執行裁決制度,把好立案審查關。今年年初,該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結合實際,對行政非訴案件進行了專題調研,針對以往行政非訴案件中存在的申請不規范、文書不統一、審查不細致等方面的問題,重新修改制訂了執行裁定制度,規定從八個方面進行立案審查,即:認定的違法事實是否清楚;送達的程序是否合法;現場筆錄、調查筆錄是否有當事人或行政機關以外人員簽字;是否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是否顯失公正;適用法律是否正確;是否在申請執行的期限以內;對于符合以上審查條件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向被申請人下達執行裁定,對于不符合執行條件的,裁定不予執行。
建立層層審批制度,把好標的減免關。針對行政處罰“砍價”等不正常現象,該院行政審判庭嚴把標的減免關,制定了《非訴執行案件標的減免審批表》,首先由執行人員填寫執行經過,減免原因,再由行政申請機關負責人填寫意見,加蓋單位公章,最后由分管副院長批準。層層審批制度使行政機關、辦案人員各方濫用權力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克服了行政執行過程中標的減免的隨意性。
建立案件評查制度,把好監督檢查關。該院建立了非訴執行案件評查監督機制,所有申請執行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必須由審監庭進行質量評查,評查的主要標準和內容為:結案證明必須由行政機關填寫應執行標的、已執行標的、行政機關放棄標的,沒有以上標注,該案不能認定終結,非訴執行案件中,沒有行政裁定書者,不屬于強制執行案件;沒有《非訴執行案件審查意見表》的案件不屬于強制執行案件。對于沒有以上2、3項表的,視為不合格案件。根據《案件質量評查規定》,卷宗中無行政裁定書,無《非訴執行案件審查意見表》者屬于不合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