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賈汪法院嚴把開庭記錄、審理報告和判決書三關,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取得了明顯成效。上半年,該院被上級法院發回改判案件僅4件,發改率為0.48%,在全市最低,排名第一。

一是嚴格把握開庭記錄關,提高庭審記錄質量。要求法官在開庭中注意法官與書記員、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配合,突出庭審節奏控制和重點問題,便于書記員記錄完整。開庭完畢后,法官認真校對庭審記錄、當事人認真核對筆錄,發現遺漏的立即糾正,庭審記錄當事人雙方簽字后不得改動。二是嚴格把握審理報告關,保證議事質量。要求上審判委員會的案件審理報告,法官在提交時必須格式規范、事實清楚、證據詳細、理由充分、適用法律明確。尤其強調審理報告的查明事實、當事人爭議焦點、證據的質證、認證以及處理意見的理由部分要全面詳細。對審理報告明顯不符合要求的,審判委員會不予研究,保證審委會研究的案件質量。三是嚴格判決書審核程序,保證判決書質量。判決書一律按照承辦人撰寫校對、庭長審核、分管院長簽發程序。今年在全市法律文書評比中4篇獲獎,為歷年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