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南京秦淮法院始終把司法救助工作作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內容,將“讓有理無錢的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據的當事人打得贏官司,打贏官司的當事人能夠及時兌現權益”作為工作目標,積極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訴權。今年以來,該院共緩、減、免訴訟費用38萬余元,依法為72名困難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使150余名有困難的當事人受益于司法救助,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該院黨組高度重視弱勢群體的合法訴權,一直把助困解憂問題作為法院工作的一項大事來抓,明確要求審執人員務必做到"想困難群眾之所想,急困難群眾之所急",確保每個當事人都能依法平等行使訴權。

二是廣泛宣傳到位。一是多渠道宣傳。借助宣傳欄、網站、媒體等渠道,大力宣傳司法救助有關規定。二是深入轄內社區宣傳。利用"送法進社區"等活動,使司法救助內容深入民心。

三是制度落實到位。一方面,嚴格審批程序,當事人申請救助的材料由立案庭認真審查后呈報分管院長審批,每份申請均建立檔案備查,杜絕關系救助和人情救助,確保救助的公平有效;另一方面,實行案件全程跟蹤監管,由立案庭負責對司法救助案件的立、審、執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監管,及時予以警示、催告、通報和督辦,有效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

四是公正高效到位。堅持以人為本,全面突出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四快原則”。在立案階段,充分利用遠程立案、預約立案、訴訟指引等配套措施方便困難群眾訴訟,并在立案庭內部設立速裁庭,強化便民速裁,減少當事人訴累。在審理階段,凡能適用簡易程序者絕不適用普通程序;被救助對象本人調取證據確有困難的,經申請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或由審判人員直接調查收集證據;對符合民訴法規定條件的,裁定先予執行;刑事案件中,為未委托辯護人的未成年人及盲、聾、啞被告人指定律師辯護。在執行階段,對涉及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醫療費用、人身損害賠償等困難群眾利益的案件,一律優先執行。

五是服務延伸到位。在認真履行審判職能的同時,牢記司法為民宗旨,不簡單地就案辦案,還將著眼點放在案外,積極延伸服務范圍。一方面,積極建立法律救助聯動機制,通過與司法局、勞動局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另一方面,針對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的社會問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尋求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