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審判服務中心運行一年效果好
作者:劉麗麗 發布時間:2007-07-26 瀏覽次數:1102
本網徐州訊:2006年7月,沛縣法院在廣泛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在全市法院系統率先成立了審判服務中心。至今審判服務中心已經運轉一年,審服中心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引導、材料收轉、案卷調取等便民服務,辦理訴前保全案件、辦理申請支付令案件,負責機要、信函及卷宗等的送達,特快專遞的管理等審判事務性工作。一年來共為1039位當事人轉交訴訟材料,接聽電話咨詢679次,調取案卷1800次,辦理訴前保全案件142件,辦理支付令案件122件、移送機要、公文、卷宗869件,協助外地法院送達45次。
沛縣法院審判服務中心在一年的運轉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服務,不僅給當事人創造了便利的條件,也使法院的審判輔助性工作顯得井然有序。
一、提高了服務水平,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使群眾切身感受到訴訟便利。解決了當事人遞交材料法官難尋、投遞無門、等候時間過長或者空跑等問題,為當事人提供一輛聯系法院、法官的“直通車”,滿足當事人的司法需求,體現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宗旨。
二、規范審判事務性工作。近年來,沛縣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大幅度增長,繁雜的事務性工作浪費了大量的人力。審判服務中心通過對審判輔助性工作進行集中管理,解決了審判事務性工作分散、銜接不暢、運作不規范、效率低等問題。使審判分工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銜接緊密、流轉通暢,完善了我院審判運行機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減輕了法官負擔,節省了審判資源。審判服務中心的成立將法官從事務性工作和輔助性工作中解脫出來,法官能夠有更多的時間專注于審判,專注于專業知識的學習研究,從而大大提高了審判質量、提高了審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