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積極實行法官助理制度
作者:夏友鋒 祈鳳芹 發布時間:2007-07-18 瀏覽次數:1061
本網徐州訊:為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促進提高審判質效,培養精英型優秀法官,銅山縣法院積極做好法官助理制度實施前的準備工作。
一是成立司法改革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蔡可勇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等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治處,具體負責院司法改革的各項工作,當務之急的任務是在我院實行法官助理制度。
二是大力營造實行法官助理制度的氛圍。院領導在多次的黨組會、中層干部會和全院干警大會上,通過對案件數量、質量、效率的翔實分析,說明個別審判效率指標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法官不僅要辦理很多的案件,還要承擔調查、校對文書等大量的繁瑣的事務性工作,實施法官助理制度可以有效解決這個問題,使法官全身心投入到審理案件中去。
三是組織民商審判法官座談會統一思想。蔡院長主持召開了民一庭、民二庭和各法庭人員參加的座談會,詳細介紹德國的法官選拔制度,全國、全省以及本市兄弟法院法官職業化改革的情況,法官助理的主要職能,使與會干警明確設立法官助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是組織書記員座談會調動年輕干警的積極性。院專門召開了全體書記員座談會,介紹法官助理的職責和要求,勉勵他們認真學習,積極提高自己,爭取承擔法官助理的工作。每名書記員都暢談了對法官助理制度的認識,并作了表態發言。
五是提出了設立法官助理的初步構想。法官助理來源可分為三個部分,長期在綜合部門工作而又希望參與案件審判的人員,新任命的助理審判員和在編書記員,比較優秀的聘用人員。其中,書記員為預備法官助理,一年后經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法官助理,其余繼續預備或轉做其他工作。聘用人員稱為法官助手,同樣的一年預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