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近日,寶應縣委決定把解決“執行難”問題納入今年全縣“六件實事”,由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牽頭,法院等12家政法機關、行政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和新聞媒體共同參與的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全面展開。活動為切實化解“執行難”形成《方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組織機構,為化解“執行難”提供組織保障。成立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政法委和縣法院主要領導任組長和副組長,其他政法機關、行政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和新聞媒體等單位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處理法院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各成員單位化解“執行難”工作開展情況,并就執行具體個案,協調法院與各成員單位之間關系,協商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等,全面推進全縣范圍內執行威懾聯動機制的構建。

二是細化職責分工,強化協作配合,共同努力化解“執行難”。根據各成員單位不同的工作性質和職能特點,明確劃分各單位協助執行職責范圍。在分工負責的基礎上,以化解“執行難”為軸心,各單位各司其職,各盡所能,為法院執行工作提供高效、快捷協助。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通過限制被執行人融資、投資、置產、轉讓財產、出境,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等措施,促使其自動履行法律文書。對被執行人暴力抗拒執行、非法處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檢察機關與法院密切配合,運用法律手段予以嚴厲打擊。通過細化職責分工,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廣泛的協助執行網絡和強大的協助執行力量。

三是狠抓措施落實,統籌工作安排,深入推進化解“執行難”工作。

采取多種措施把化解“執行難”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各成員單位間的聯絡和溝通。完善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在不同職能部門和管理機構之間建立廣泛的信息共享體系。充分依靠鎮、村(社區)等組織的力量,進一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協助執行網絡。加大執行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媒體手段,為執行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通過采取扎實有效措施,各成員單位共同努力推進執行工作向縱深開展,爭取短時間內取得成效。同時,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進度表,明確將整治活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第二階段,組織實施,第三階段,對照標準,組織總結迎檢。

四是嚴格工作要求,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化解“執行難”。明確整治工作要求,要求在整治活動中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工作重點,注重社會效果,嚴格責任制度。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在整治期間將對執行工作的開展情況采取多種形式的督促檢查,確保化解“執行難”問題取得明顯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