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執行法官的職業修養
作者:楊濤 發布時間:2007-07-11 瀏覽次數:1736
如果說司法是保護人民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那么執行則是這道防線的最后一道關口。拉丁法諺:“執行乃法律之終局及果實”。為使公正的裁判得以實現,不致變成一紙空文,依法公正高效的執行,就會對司法公正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故而,執行工作責任重大,意義非凡。
一、執行法官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
執行是運用國家公權對當事人之間的權益進行強制損益平衡的司法活動。司掌執行公權,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利益觀,時刻清醒地認識到,除了法律的尊嚴以外,沒有我們的個人虛榮;除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以外,我們不能存有任何非分之想。特權思想是官僚主義的發跡地,貪占意識是腐敗變質的癌細胞。執行工作結識外人、接觸社會機會較多,我們更加應該潔身自好,時時自警,處處慎獨。接人待物要有“度、量、衡”意識,禮尚往來要適度,呼朋喚友要適量,情勢場合要權衡,要交而不濫,娛而有度,出入不失身份?!叭罕娎鏌o小事”,再小的案件,也是多米諾效應中的一塊骨牌。忽視人民群眾的利益,必然會被人民群眾所忽視。法院的公信力,要通過我們事無巨細的忠于法律的誠實勞動來樹立。
案件的執行,一般未有窮期。辦理執行案件,要有長期作戰的心理準備?!靶邪倮镎甙刖攀?,要不急不躁,扎實工作,鍥而不舍。不到權利兌現之后,絕不輕言中止于前。執結案件,要保證不枉法律,不辱公平,不昧良心,客觀做到只問耕耘,為所當為。
二、執行法官要有嚴謹踏實的工作作風
執行工作被投訴信訪、檢查的概率較高,執行法官經辦每一宗案件,都要無事當有事時謀劃,堅持“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工作方針,務必使采取的每一項執行決定,無懈可擊,努力做到有事如無事時鎮定。
與當事人接觸,要注意保持形象公正。態度要沉穩,喜怒不形于色;言辭要平和,推行義正辭婉、理直氣和的口頭說理方式。杜絕和當事人言語爭執,執行人員應主要通過行動和法律文書表明態度,闡明道理。法官和當事人之間,切忌實行直接言詞辯論原則,注意言行的實效性。保證言必行、行必果、言出法隨的執行應有作風,體現執行的嚴肅性和強制性。
面對執行困難,與其坐著犯愁,不如起來行動。只要我們多思考,多研究,勤于調查,善于運用、敢于運用法律賦予的執行措施,堅忍不拔,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執行工作的成敗功過,將由執行卷宗作歷史的檢驗。要求卷宗材料齊備、完整,材料之間具備一定的邏輯聯系,客觀地表現執行效率和執行工作量。執行不但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過程,只有過程才能證明結果的意義。我們要牢記“一字片紙,是最好的史記”的古訓,注意用文字材料反映執行過程,使材料填充的執行過程,在法定的期間內,表現的緊湊充實,流暢清晰。任何執行過程的空白、雜亂,只能說明我們工作的懈怠和無序。
三、執行法官要有較強的司法能力和較高的執行藝術
執行法官具有要注意發揮法院系統、其他國家機關、社會力量協助執行的作用,營造執行聲勢,避免孤軍奮戰。執行現場突遇緊急事態,要頭腦冷靜,審時度勢,注意控制局面,必要時,要有緊急避險意識,不能斗氣逞勇。我們要習慣換位思考,圓潤法理。與當事人置換位置,就會對當事人的訴求感同身受,旋轉角度,就能準確看清是非曲直。惟我獨尊,一葉障目,不但適用法律可能失之偏頗,執行過程也可能會有違正當程序。只要我們心中有法,不循私情,就能克服阻力,消除顧慮,無所畏懼的果斷處理案件,就會步入“真理在胸筆在手,無私無畏即自由”的境界。
全國模范法官宋魚水講過“法律達到的目的是需要有方法的支撐的,一個案件的審理不僅僅是結果問題,更重要的問題是過程和實現過程當中對待問題的處理技巧。”執行法官要采取“四個善于”措施把握被執行人心理,提高執行效率:一是善于揣度,即通過對被執行人心理觀察和推論來判斷其處于何種心理狀態。執行法官通過對被執行人的言談舉止、儀表神情以及行為習慣等方面觀察、了解被執行人的內心態度、情緒、動機等心理活動;二是善于疏導。即執行法官通過與被執行人當面交談為主要方式進行直接疏導,或者通過被執行人的親朋好友、單位領導、或其他被執行人可信賴的人做被執行人的疏導工作;三是善用強制執行措施和民事制裁措施進行威懾。抓住時機、節點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和民事制裁措施,對被執行人產生強大的心理威懾力;四是善于因人而異。因被執行人的文化素質、法律意識、道德修養不同,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認識態度也不一樣。深入了解案情并因人而異把握每個被執行人的心理特點和規律,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和沖突。
在法律不斷推陳出新的社會轉型時期,執行法官更要注意學習,與時俱進。不鉆研,不知法律之精髓;不學習,不知規矩之所在。絕不能囿于經驗,抱殘守缺。我們還要善于從具體工作中,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印證學理之得失。留心處處皆學問,要經一事長一智,尋找工作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