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壇法院網上開庭跨國審理一起離婚案
作者:金壇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7-10 瀏覽次數:1407
今年5月15日,原告彭麗敏向金壇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向志平解除離婚關系。原告在起訴時同時提交了被告的一封親筆信,被告在信中聲稱夫妻雙方已經沒有感情,同意離婚。金壇法院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寄送相關法律文書,卻發現被告已于2003年11月到日本靜岡縣濱淞市打工,4年沒有回國,寄送地點無法明確。為了能夠及時送達、按時結案,該院承辦人員丁藝群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號碼撥通了被告的電話。在電話中,被告表示原告此前提交的信的確是自己親筆所寫,但是卻拒絕向丁法官透露自己的具體工作地點和工作單位。沒有被告的地址,法院傳票就無法送達,案件將無法審理。面對這一從未遇到過的情況,丁藝群法官在經過苦苦思索后作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網上送達、網上開庭。
丁藝群法官的大膽設想得到了該院領導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充分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