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法院出臺《訴訟費退費管理辦法》規范退費工作
作者:崔付芹 徐懷廣 王學東 發布時間:2007-07-09 瀏覽次數:1169
本網鹽城訊:自今年4月1日新的訴訟費交納辦法實施以來,阜寧縣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行政案件920 件,收取訴訟費用共計647729元,其中退費案件259 件,是去年同期退費案件的2倍多,退費金額達 94257 元,占總訴訟費用的14.55% ,大大減輕了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負擔。
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實施以來,許多撤訴、調解、適用簡易程序以及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案件都存在退費情況。針對這一現象,該院黨組高度重視訴訟費退費管理工作,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制定了一套既方便當事人退費,又有利于法院內部管理的退費管理制度,即當事人辦理訴訟費退費,必須憑裁判文書和承辦法官及庭長簽字手續,再經院監察室審查蓋章后到財務室領取退費。正常情況下,當事人可在十五分鐘內辦完全部手續,拿到退費,此舉大大方便了當事人,同時也進一步完善了該院的訴訟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