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連續5年實現進京赴省上訪“零紀錄”,日前,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總結推廣新沂市法院的經驗。

去年以來,新沂法院經辦案件無進京赴省上訪,向上級法院投訴率僅為0.48%,信訪量連續兩年在徐州市11個基層法院居于最低水平。該院連續5年被省評為全省文明法院、全省人民滿意法院、全省優秀法院、連續2年被評為徐州市文明法院,連續2年被確定為全省法院“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目前又被評為省高院、省人事廳評為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被徐州市評為文明單位。

近年來,新沂法院強化措施,切實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全力壓降信訪、減少信訪、化解信訪、實現了信訪量少、越級上訪少、集體上訪少和纏訴纏訪少的“四少”工作局面。該院對審判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進行規范,形成一套統一的審判規程,從源頭上堵住了信訪案件的發生,強化了審判質效。該院積極推行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案件承辦制度和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副院長、院長四級負責制,層層簽訂信訪目標責任狀,各負其責。同時推行信訪限期回復制度,對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不需調查的,當場答復,需簡單調查的,兩日內答復,需深入調查的,七日內答復,力爭大部分信訪案件及時就地化解,因此,強化了管理制度,遏制信訪勢頭。

新沂法院一直把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作為強化信訪工作的重要環節抓緊抓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多項規章制度,為避免因辦案拖拉而導致當事人對法院的不滿,切實提高當事人對審判結果的認同度。該院嚴格劃定各類案件的審判周期:刑事案件不超過19天,民事案件不超過35天,行政案件不超過25天。同時,該院提出守時、文明、熱情、慎獨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訴訟執行風險告知制度、延期審理和中止、終結執行提前告知制度、生效法律文書通知制度等便民措施,尊重當事人的知情權。該院還強化廉政責任制,每半年開展一次全體法官述廉活動,不斷完善法官廉政檔案。幾年來,該院沒有發生一起違法違紀問題,有效地杜絕了因此引發的信訪案件。該院還堅持每季度由信訪職能部門統計和梳理涉訴上訪案件及有信訪苗頭案件,由院長帶隊,與上訪人或當事人逐人見面、逐家走訪、解疑答惑,疏導思想,解決問題,有力地遏制了老信訪戶的出現。多年來,該院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妥善處理信訪糾紛,全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變上訪為下訪,是該院始終堅持的一項重要處訪原則,也為訪院規范司法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