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建湖法院在縣委的全力支持和縣政府的統籌協調下,經過周密部署,形成強大合力,使一起涉及多方利益主體、社會影響較大、可能造成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執行案件得到順利執結。

建湖縣興建城市公交客運有限公司因違反與建湖縣城市管理局簽訂的《關于轉讓縣城公交車經營權的補充協議》,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協議,由興建公司向縣城管局補交96萬元管理費。判決生效后,興建公司未自覺履行法律義務。今年4月份,建湖城管局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扣押興建公司正在營運的51輛城市公交車。51輛公交車均系個人所購,掛靠在興建公司名下,如扣押全部車輛,勢必影響建湖縣城公交營運。該起執行案件在建湖縣城影響較大,也引起了多家媒體關注。

建湖法院受理該起執行案件后,及時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進行了匯報。縣委、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對該案進行會辦,確定由政府牽頭,法院為主,公安、信訪、交通、宣傳部門密切配合的執行工作思路。627,建湖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成立5個執行小組,首先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興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時,采取各個擊破的方式,將30多輛公交車平穩過渡給新成立的公交公司,對其余車主拒不配合的公交車輛依法予以扣押。縣陸運公司組織相同數量的車輛替代營運,不因法院的扣押措施影響市民的出行;縣信訪局全力做好涉案人員的上訪工作;《建湖快報》、《建湖電視臺》及時在媒體上發布公告,消除市民的疑慮。由于多方全力配合,該起執行案件得到妥善處理,沒有產生負面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