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6月27日,自訴人夏某因被告人張某認罪態度好,并主動賠償其損失,撤回對其刑事自訴。
張某、夏某系新沂市王莊中學高二年級的學生,2007年3月15日張某將夏某打成輕傷,夏某起訴要求追究張某刑事責任并賠償損失。在雙方舉證過程中,張某父親提交了張某身份證復印件,上面顯示張某的出身日期是1991年8月5日,事發時張某不夠16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細心的法官發現在復印件上8月的8日有涂改的痕跡,但是很不明顯,為了慎重起見,法官宣布休庭,并迅速來到張某所在鄉鎮派出所調取張某身份信息,會同從學校中調取的學籍進行比對,最終發現張某的真實年齡是1991年3月5日,案發時張某已滿16周歲,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6月27日,自訴人夏某因被告人張某認罪態度好,并主動賠償其損失,撤回對其刑事自訴。
張某、夏某系新沂市王莊中學高二年級的學生,2007年3月15日張某將夏某打成輕傷,夏某起訴要求追究張某刑事責任并賠償損失。在雙方舉證過程中,張某父親提交了張某身份證復印件,上面顯示張某的出身日期是1991年8月5日,事發時張某不夠16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細心的法官發現在復印件上8月的8日有涂改的痕跡,但是很不明顯,為了慎重起見,法官宣布休庭,并迅速來到張某所在鄉鎮派出所調取張某身份信息,會同從學校中調取的學籍進行比對,最終發現張某的真實年齡是1991年3月5日,案發時張某已滿16周歲,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在事實面前,張某父親承認是他為使張某逃脫法律責任將復印件中的3月改成8月,這樣一來張某在案發時不滿16周歲,就不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官嚴肅的指出其行為的嚴重性,張某父親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檢討,并積極主動地繳納了賠償款。
父親承認是他為使張某逃脫法律責任將復印件中的3月改成8月,這樣一來張某在案發時不滿16周歲,就不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官嚴肅的指出其行為的嚴重性,張某父親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檢討,并積極主動地繳納了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