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5年后被宣布婚姻無效 表兄妹“結婚”不受法律保護
作者:劉愛武 發布時間:2007-07-02 瀏覽次數:1885
本網揚州訊:現住揚州市邗江區某公司宿舍的汪海洋怎么也沒有想到,和妻子汪海花“結婚”25年了,兩人共同生育的兩個女兒都已成年了,妻子為一點家庭瑣事一氣之下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竟然很“輕易”地同意了妻子的請求。
在法庭上,汪海洋也承認雙方是近親結婚,但認為雙方現在都快50歲了,已經“結婚”那么多年,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同居生活多年,兩個女兒均已成年,構成了事實婚姻關系。但原被告是表兄妹關系,屬于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依法禁止結婚,雙方的婚姻關系無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原告汪海花與被告汪海洋的婚姻關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