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歲老嫗請求撤銷11年前公證
作者:曹士平 陳小燕 發布時間:2007-06-26 瀏覽次數:2232
本網泰州訊:江蘇省姜堰市白米鎮老嫗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市公證處于1996年作出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公證書。因徐老太的訴訟代理人堅持要求提起民事訴訟,今天,姜堰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該案。
今年83歲的徐老太在向法院遞交的起訴狀中稱,原告夫婦和鄰村男青年文亮在鎮政府脅迫下,于1996年8月簽訂了一份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協議,約定原告夫婦將新安排的
原告徐老太認為,文亮是原小白米村村民,她是白米村村民,雙方不是同一經濟組織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可私下轉讓,故其與文亮簽訂的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屬于無效協議,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當然亦歸無效。
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