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6月20日,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被告人李梅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李梅1981年7月出生于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特區民樂鎮普彝村。2007年2月19日(陰歷正月初二),為解決在徐州讀大學的三弟的學費問題,李梅與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李某祥(李梅父親)等人計議騙婚。李梅化名田春芬、李某祥化名田成安,并辦理了假的戶口本,在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特區周某某家中,由周某某等人以將李梅介紹給江蘇省睢寧縣官山鎮橋口村村民呂祥為妻為名,騙取呂祥人民幣11000元。后,李梅隨呂祥到睢寧縣共同生活近一個月。2007年3月20日,李梅欲趁機逃走時,被呂祥發現并報警。睢寧縣公安局于次日凌晨將李梅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