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非法物品也同樣構成搶劫罪
作者:王揚 發布時間:2007-06-21 瀏覽次數:2031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如果搶劫的是非法物品,那么構不構成搶劫罪呢?筆者針對這個問題作一下分析: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是:(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于搶劫犯來說,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這里所稱的“財物”是指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包括合法的與非法的物品。有司法解釋可供參考。
例如:齊某發現錢某販賣毒品利潤很高,心生妒忌,想趁機敲他一把。一天,齊某打電話給錢某謊稱要買毒品。見面后,齊某掏出匕首,逼迫錢某交出毒品。錢某只得乖乖地交出毒品。根據以上對搶劫罪構成要件的分析,搶劫毒品同樣構成犯罪。齊某用刀逼迫他人,搶劫毒品,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應以搶劫罪定罪。因為毒品本身也是財物,是一種特殊的財物,是一種“黑色”商品,具有經濟價值。法律禁止私人非法持有毒品,更不允許以搶劫犯罪手段去去占有。根據法律規定,違禁品應當沒收,歸國家所有。因此,搶劫毒品的行為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所有權。
綜上所述,搶劫非法物品也同樣構成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