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縣法院重視發揮司法建議作為化解矛盾糾紛、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務功能,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實施意見》,強化干警對司法建議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采取了五項措施,努力提高司法建議的質量和效果。

一是明確司法建議的重點。主要是:刑事審判中易發案件、群體性犯罪案件以及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問題;民商事審判中私營企業發展中的不規范問題,環境污染糾紛,醫患糾紛,勞動爭議等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集體利益與民生息息相關的問題;行政審判中行政機關不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利益問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證頒發中存在的問題。

二是量化司法建議的任務。規定院審判業務庭和執行局全年提出的司法建議不少于3件,人民法庭不少于1件,列為對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司法建議的數量、質量、效果作為考察審判人員司法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記入法官的審判業績檔案。

三是注重司法建議的規范化。要求司法建議文書要格式規范,不能流于形式。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敘述清楚,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充分釋明提出建議的理由和根據;指明解決問題產生的社會效果及政治效果。司法建議要措詞得當,講究分寸,易于落實。

四是建立司法建議的審批和存檔制度。需要提出的司法建議,要在庭內深入研究,由院長審批,研究室備案。司法建議的法律文書,還要附隨具體案件的其他文書裝訂入卷、歸檔。

五是建立司法建議回訪制度。司法建議的提出部門,要跟蹤建議落實情況,及時了解司法建議的效果,并做好總結宣傳工作。